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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支持国防科技大学重大产业项目入园及高端人才创业实施意见

来源: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22 11:08:51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

为充分发挥长沙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军民融合产业高地优势,大力推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支持国防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国防科大”)优秀科研成果落地转化,鼓励军转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在园区创新创业,我区基于园区产业基础、承载能力和发展重点,面向国家战略布局要求和市场需求,针对国防科大优势技术领域和产业转化特色,制定“五个一”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其在关键领域内的科研成果在园区实现转化,并迅速形成规模。

“五个一”政策具体为:一是成立长沙高新区引进国防科大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全面领导推进相关工作;二是一期规划1000亩创新产业基地;三是安排10万平方米研发办公场地;四是成立一支10亿元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五是安排一笔10亿元的专项资金,其中9亿元为产业扶持资金,1亿元为高端专业技术人才扶持资金。支持方式如下:

一、重大项目

由国防科大重点支持(原则上需由校方书面认可)的重大产业项目,经园区认定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用地支持:对于在创新产业基地内购地的重大项目,通过产业资金扶持的方式,以低于成本价优先保障供地。

2、财政扶持:自项目投产后的三年内,按照项目当年纳税额的园区实得部分给予企业产业扶持资金支持,第一年支持额度为实得部分的100%,第二年、第三年为50%。

3、股权投资:通过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在不控股、不成为最大股东的前提下对项目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原则上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最终以双方商定的合理方式退出。

4、房租补贴:在园区内优先安排项目建设或企业的生产办公过渡场地,对处于建设期的购地项目三年内给予场地租金补贴(或返还)支持。

二、双创项目

经园区认定的国防科大双创项目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场地支持:对工商税务关系在园区,且在麓谷园区内租赁办公生产场地的,单个企业给予不超过700平方米的三年房租补贴(或返还)支持。

2、引导投资:长沙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不控股、不成为最大股东的前提下对优质初创项目提供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最终以双方商定的合理方式退出。

三、高端人才

对于上述经园区认定的国防科大重大项目或创业项目,其项目成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园区评审后可享受国防科大高端人才专项政策:1、重大项目的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原则上一个项目不超过2人);2、在园区领办创办企业,且个人持股不低于15%的高端专业技术创业人才(原则上须完成转业或自主择业手续)。上述高端人才经园区认定后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1、安家补助:在园区购房居住的,分三年给予总额30万元的安家补助,每年分别补助10万元;在园区租房居住的,按家庭人均不超过50平方米、单个家庭不超过15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三年房租全额补贴。

2、购房补贴:高端人才连续三年个人所得税园区实得部分全额奖励给本人用于园区购房,奖励额不超过总购房款。

3、保障服务:优先安排高端人才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园区一流学校就学,优先协调支持高端人才配偶在园区范围内就业。

4、其他支持:对于同时符合 “555人才计划”政策等园区现行政策支持条件的行业领军型高端人才创业,经管委会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批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资助支持。

高端人才如同时符合园区其他现行政策的支持条件,可经当事人自主选择,按就高不就低且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相关政策。

四、其他

1、对于涉及购地的重大项目落户园区,具体支持政策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另行协商。

2、对于本政策支持范围内的重点项目,项目方应与我方签订项目投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后,方可享受上述政策。

3、本政策适用对象的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园区执行的省、市政策及园区其他政策支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执行,不重复支持。

4、本政策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本文信息来源,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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